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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30010
- 處分日期
- 2020/03/05
- 違規日期
- 2019/11/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8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豐原區南嵩里水源路115巷68弄20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920-10號),經本局於108年11月26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總鉻檢測值:5.60 mg/L(限值:2.0 mg/L)及六價鉻檢測值:2.94 mg/L(限值:0.5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於109年3月30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總鉻及六價鉻)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8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南嵩里水源路一一五巷六八弄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水源路115巷68弄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