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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違規日期
- 2019/12/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23日至貴公司查核,櫃公司從事皮革加工作業並領有皮革整理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皮革整理程序染色作業區之防制設備洗滌塔許可內容相關操作參數,洗滌液流率為40~60L/min及用電量為40~80度/天,經查洗滌塔操作紀錄每日用水量為5~7噸,經換算其流率為10.41~14.58L/min,及每日用電度數為9~11度與許可內容事項不符,均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下寮村經建街八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元長鄉元長鄉下寮村經建街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