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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翊企業社

文號
41-112-09001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9/27
違規日期
2023/05/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5月30日派員會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中興派出所至本市龍潭區成功路47號前稽查,查獲臺端(即宏翊企業社)所有之自用大貨車(083-TK)載運剩餘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關西鎮東平里大東坑六二號之三(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成功路47號
統一編號
1348670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