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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120006
- 處分日期
- 2020/12/23
- 違規日期
- 2016/0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7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按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09年4月22日緩起訴處分書敘及,貴公司於105年及106年初至106年8月間清除先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產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電路板、電路板下腳料等廢棄物(E–0221)等至綠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委由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人士,清除至台南仁德區中正西路867號回收廠棄置,與網路申報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暨行政罰法第26條第3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民街五號、富民街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西路86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