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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10029
- 處分日期
- 2021/01/26
- 違規日期
- 2020/08/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33,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堆置砂石面積OOO平方公尺以上,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附表1序號6之列管對象,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缺失達22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防塵網或阻隔牆高度未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 1.25倍,記缺失4點。(二)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記缺失4點。(三)運輸車輛:封蓋採防塵布或防塵網者,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貨箱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記缺失4點。(四)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本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缺失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3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條第1款、第2款及第3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裕民路二一四巷一八弄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1段98巷18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