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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林園廠

文號
20-106-08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8/01
違規日期
2017/05/2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至貴廠M01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貴事業部共計9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統一編號
1405799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