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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08-12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違規日期
- 2015/10/01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1,74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署於107年11月19日辦理本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監督現勘,發現本開發案自104年1月開始施工,貴公司僅能提供104年第1季至第3季施工期間監測報告,惟自104年10月至107年9月期間,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切實執行施工期間環境監測,即與環境影響說明書第8-53頁表8.5-1施工階段監測內容所載監測項目、頻率、地點等不符,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74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及裁處不法利得作業要點暨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大鵬里大鵬路八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東縣成功鎮新美山段137~145、147、151~159地號共19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