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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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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60028
- 處分日期
- 2017/06/08
- 違規日期
- 2017/03/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光學R.A遷移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仁德區三甲子段345、344、382地號)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建築拆除業),本局於106年3月7日上午派員至工地現場查核該光學R.A遷移拆除工程,發現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遷移拆除工程作業,其所衍生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後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建楠路八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三甲子段三四五地號,三甲子段三四四地號,三甲子段三八二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