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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30011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8/03/29
違規日期
2018/02/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於107年2月22日方提送106年下半年度定期檢測申報,已逾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半年度資料之規定,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八德路二段六五六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八德路二段六五六號
統一編號
8662035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