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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登畜牧場
- 文號
- 30-111-040008
- 處分日期
- 2022/04/12
- 違規日期
- 2022/01/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外埔區水美里二崁路62號從事豬隻飼養業,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336-06號),前於106年1月24日取得本府農業局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府授農畜字第1060017332號),經本局於111年1月24日派員前往查核,臺端表示曾於109年4~5月期間有將沼液沼渣施灌於本市外埔區水美南段547地號上,與核准之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施灌地號(本市外埔區內水尾段295-2地號/重測後:本市外埔區水美南段443地號)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二崁路三八五巷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二崁路62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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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