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 文號
- 23-108-100003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9/10/01
- 違規日期
- 2019/08/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局發包辦理「石龜溪石龜溪橋仔頭堤段防災減災工程(一期)」,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8年8月20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未具告示牌、工地車行路徑、裸露地表、物料堆及工地出入口均未依規定設置防制措施,共計扣點4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東區親水路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大埤鄉(石龜溪石龜溪橋仔頭堤段防災減災工程(一期))工區
- 統一編號
- 36679807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