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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07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7/27
- 違規日期
- 2017/03/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執行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二、105年該公司申報清除香里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食品污泥至新營區欣農好肥料有限公司再利用,實際清除至柳營區欣農農牧企業社場外堆肥場再利用及簽章,駕駛張○○表示回凱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後,告知申報人員高○○欣農好肥料有限公司廠區無人,於聯絡欣農好肥料有限公司後自行前往欣農農牧企業社。三、該公司清除事業廢棄物食品污泥未至申報聯單之再利用機構地址再利用,明顯未依規定申報清除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負責人賴○○、申報人員高○○涉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申報不實刑責規定,由保七三大三中隊偵訊後移請司法機關偵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延祥里瑞竹巷一一弄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