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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9-030007
- 處分日期
- 2020/03/18
- 違規日期
- 2020/03/06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3月6日至貴公司進行毒性化學物質查核,經查貴公司於108年5月27日將含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酸丁酯」之壓敏黏合劑(型號:SAIVINOL TOP-3183)販賣給臺南市轄內華宏新技股份有限公司,另查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提供本案之壓敏黏合劑安全資料表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檢測報告,「丙烯酸丁酯」濃度分別為2.3%W/W及1.7%W/W,皆已達到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列管濃度標準(1%W/W),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向本局申報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酸丁酯之毒理相關資料,業已違反上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南京路二八四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