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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旭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3001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3/12
違規日期
2019/02/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油漆/漆科及壓克力樹脂之製造,現場有2台攪拌機,2台研磨機(產製油漆),2樓有2座反應槽及1座臥式冷凝器,及1座貯存槽(產製樹脂),現場未設置防制設備,現場認定該公司屬於環保署公告第二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及「漆料化學製造程序」,惟該公司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第63條規定命「固定污染源-漆料化學製造程序、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停工及限期於108年6月10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8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三路四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三路四六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