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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馥工程行

文號
20-106-04002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4/20
違規日期
2017/01/0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6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工程行於本市梓官區四維路自強巷巷底空地從事噴砂及噴漆金屬物品表面處理,106年1月5日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督察時現場入口右側半開放廠房正從事H型鋼架噴砂作業等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6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文康路一六一號九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梓官區四維路自強巷巷底空地
統一編號
2590927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