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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鮮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

文號
30-108-10002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0/16
違規日期
2019/06/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19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前於108年6月5日14時40分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分析懸浮固體109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138mg/L(標準限值為10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9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三六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三六四號
統一編號
9728691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