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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9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9/11
- 違規日期
- 2021/08/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行於110年5月22日委託高雄市惠環企業社清運本縣民雄鄉秀林段2337地號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約16.64噸至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貴行清除前未取得岡山垃圾資源回收廠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即逕行清除處理,已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秀林村溪底寮二○號之八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秀林段233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