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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06-050020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17/05/02
違規日期
2017/02/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於指定清除區域內繫綁廣告物污染定著物,電信號碼:03-317555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六街八九號六樓之一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與同安街口燈桿
統一編號
5363893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