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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32
- 處分日期
- 2024/09/23
- 違規日期
- 2024/07/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6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23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廠內餐廳廢水(M02員工生活污水)經收集至陰井3(T01-16)後至廢水設施調勻池(T01-2)處理,惟稽查時陰井3(T01-16)馬達堵塞未運作,且該收集溝與雨水溝相連,導致餐廳廢水流入廠內雨水溝,後由RD01雨水放流口排出,造成雨水及廢(污)水未分流收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西埔里富國路九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富國路9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