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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1-090016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2/09/29
違規日期
2022/07/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前於111年7月29日至貴公司(工廠)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工廠)領有PU皮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370-01號),現場製程為原料(聚氨基甲酸酯樹脂、聚異氰酸酯架橋劑)→攪拌作業區(E101)→塗膠機(E102、E104;原料:半成品膠、紡織布)→烘箱(E103、E105)→複捲→成品,督察時發現廠內製程原物料有使用乙酸乙酯(EAC)及丁酮(MEK)作為PU樹脂濃度調整稀釋及設備殘膠清洗用,惟該原物料未核定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蚵寮路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蚵寮路二號
統一編號
2784917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