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2-120028
- 處分日期
- 2023/12/21
- 違規日期
- 2023/04/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4月15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88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7.5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83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局於112年7月3日以環水字第1120073906號函同意臺端,限期改善展延至112年7月21日,本局於112年7月25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下營區茅港里茅港尾二一六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下營區茅港里茅港尾二一六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