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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12003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2/11
違規日期
2018/08/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產出之廢油混合物(D-1799)現場約有30桶及以太空袋盛裝之廢活性碳(R-2408)、無機性污泥(D-0902)各12袋及15袋,惟申報貯存與實際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14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順安路二七五巷一六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路竹區順安路275巷166號
統一編號
8044626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