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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0-080047
- 處分日期
- 2021/08/20
- 違規日期
- 2021/06/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6月1日18時35分至該廠周界查察,稽查時發現煙道有排放煙霧,於當時不同角度查看,光線不一致,難以判斷是否有明顯黑煙情事。2.另查該廠使用之石灰粒堆置於廠外貯存區,其包裝袋破損,導致石灰粒散落地面,並經由下雨後沖刷至廠外路面,致使污染地面,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依法告發。3.已當面告知該廠人員已違反上述條款,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4.另本局於110年5月31日已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依法告發在案。5.已當面告知該廠人員應儘速清理,並遵守環保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惠來里惠來一一二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惠來里惠來112-3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