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3-110003
- 處分日期
- 2024/11/05
- 違規日期
- 2024/08/1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14日前往貴公司負責之新竹科學園區(寶山用地)第2期擴建計畫-第二標工程稽查,於該工程之北端發現該區逕流廢水管理不佳,使得降雨將砂土沖刷至下游水體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一二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二坪段1地號等147筆、大雅段89地號等85筆、園區段570-1地號等199筆、雙園段67-1號等13筆、雙龍段1地號等222筆、 寶中段747地號等5筆共671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