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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褒忠鄉公所-褒忠鄉新湖村集會所興建工程

文號
23-109-04000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0/04/09
違規日期
2019/12/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逾期30日仍未繳納(工程名稱:褒忠鄉新湖村集會所興建工程,管編:P108PF1019-1、P108PF1019-2)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23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褒忠鄉新湖段四六五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褒忠鄉(褒忠鄉新湖村集會所興建工程)工區
統一編號
647058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