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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70017
 
            
            
            
                
- 處分日期
 
                - 2023/07/17
 
            
            
                
- 違規日期
 
                - 2023/06/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從事五金零件車床加工,本局於112年6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商號作業中產出之金屬屑廢棄物放置於廠外空地處,廢棄物貯存設施未有中文標示,地面未保持清潔完整,鐵鏽物污染地面,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設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南興里安興街四六九巷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興街469巷27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