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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78
 
            
            
            
                
- 處分日期
 
                - 2023/11/28
 
            
            
                
- 違規日期
 
                - 2023/10/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11月9日桃建照字第1120090469號函及本局112年10月19日派員至本市中壢區中正路四段353號(地號:中壢區大崙段197地號)稽查結果,貴事業於該場址執行建築拆除工程,且現場已有部分建物已拆除,查該工程屬應申請拆除執照、應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及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適用對象,惟貴事業未申請拆除執照,且經本局於112年11月15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拆除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九一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四段35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