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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50014
- 處分日期
- 2021/05/13
- 違規日期
- 2021/03/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8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排廢放污水置地面水體,水質項目懸浮固體37 mg/L及化學需氧量161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40000元整,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說明文件及稽查日(即110年3月11日)後之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如設有廢水專責人員者需經其簽章後,送請本縣環境保護局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6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莊雅村溪心街三四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莊雅村溪心街三四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