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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自來水廠-榮湖淨水場

文號
31-107-120001
裁罰機關
金門縣
處分日期
2018/12/28
違規日期
2018/08/22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質標準第24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檢測總三鹵甲烷數值為0.0901(標準值0.08),已違反飲用水水質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及飲用水水質標準第24條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金門縣金沙鎮環島北路四段四六五號
違規地址
金門縣金沙鎮西園1-8號
統一編號
2010160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