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2-080021
 
            
            
            
                
- 處分日期
 
                - 2023/08/21
 
            
            
                
- 違規日期
 
                - 2023/07/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 序(含熱媒加熱程序)(M04)、環空操證字第H7204-00號、燃證字第H364-00號」,其製程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9日現場進行稽查檢測(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污染源為熱媒鍋爐(E501)、蒸氣鍋爐(E401),排放管道編號為P401(稽查時前揭污染源操作中)及檢測空氣污染物項目為硫氧化物。稽查檢測結果:排放管道P401硫氧化物濃度為152ppm,超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附表,硫氧化物排放管道標準為50ppm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