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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3/01
- 違規日期
- 2023/02/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依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顯示,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廢氣處理程序製程111年4月申報產出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 (D-0899 )0.005公噸/月及111年8月申報產出0.01公噸/月;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製程111年5月申報產出廢木材 (R-0701 )0.05公噸/月。其數量增加均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D-0899(0.002公噸/月)、R-0701(0.005公噸/月)】百分之十。惟查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後續仍請檢視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與實際營運狀況,倘再有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之情形者,仍須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倘再經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彰濱東三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彰濱東三路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