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30-113-070010
- 處分日期
- 2024/07/09
- 違規日期
- 2024/05/0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保局派員至禾丞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汽車運輸業場站及其附屬設施(倉庫)新建工程(地號:本市八德區大發段1135,1138,1139,1141,1142,1150及1151地號等7筆土地)稽查,現場發現前述新建工程已先行動工,惟該工程係屬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地10條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經查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段一一三五地號,大發段一一三八地號,大發段一一三九地號,大發段一一四一地號,大發段一一四二地號,大發段一一五○地號,大發段一一五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大發段一一三五、一一三八、一一三九、一一四一、一一四二、一一五○、一一五一地號 等七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