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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120027
- 處分日期
- 2023/12/20
- 違規日期
- 2023/09/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高含氮製程之石油化學業,經本局於112年9月27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現場拔除網路線後未有替代值,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附件二、自動監測設施量測及監測紀錄值處理規範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本案於112年11月13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189)限期112年12月13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11月16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文賢里中正路一段三九八號A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文賢里中正路一段三九八號A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