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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00008
- 處分日期
- 2020/10/14
- 違規日期
- 2020/09/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三義廠雖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可收受廢單一金屬銅料資格,惟未依上開辦法第5條規定向苗栗縣政府提出再利用者登記檢核申請;另製程使用砂輪機產出之廢砂輪片及熔解爐產出之爐渣等事業廢棄物,以太空袋及鐵桶盛裝貯存於廠內,惟未提列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岸裡里中山路二三八巷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伯公坑四○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