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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50031
- 處分日期
- 2018/05/07
- 違規日期
- 2017/10/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156,19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6年9月20日及同年月28日分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輸入PARTS FOR LCD MODULE CELL計3批(報單號碼:AW/06/394/P1197號,A報單、AW/06/394/J2157號,B報單、AW/06/394/J2158號,C報單),經基隆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稽查大隊會勘,來貨均為WASTE LCD MODULE CELL(混合五金廢料(五)廢電腦類),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15619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福林里樹仁一街一五六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樹仁一街156號5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