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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畜牧場

文號
40-106-04004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4/12
違規日期
2017/01/0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月6日派員至現場督察,查獲貴牧場將事業廢棄物R-0104禽畜糞及D-0901有機污泥委託清除,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場內再利用方式不符,且未經本局審查核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六甲區菁埔里菁埔二五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六甲區菁埔里25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