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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90011
- 處分日期
- 2023/09/12
- 違規日期
- 2023/07/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7月12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及廢紙混合物,未與委託清除、處理業者簽訂清除、處理契約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塩田里本田路二段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塩田里本田路二段四○五號,安定區安定262之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