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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40007
- 處分日期
- 2025/04/22
- 違規日期
- 2025/01/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為領有本府核發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業者,清除廢棄物之車輛應依規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下稱GPS)並維持正常運作,次查貴公司所屬列管車輛車號HAB-3267及HAA-3163於113年11月26日(下午01:23:34,載運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及28日(上午:09:23:25,一般事業廢棄物R-1107)行駛於台15線-新竹市香山區平面接台61線南下處及台61線南下橋頭交流道,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智慧圍籬系統勾稽比對上述車輛未依規定開啟GPS系統,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無軌跡訊號傳送。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屋鄉象山村象山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屋鄉象山村象山路4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