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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7/06
- 違規日期
- 2021/03/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3月31日10時2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長龍路二段164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址堆置廢棄樹脂材料(PU)跑道、人工草皮等廢棄物,經查貴公司從事球場跑道鋪設工程,將承攬學校操場跑道工程整建產生之廢棄樹脂材料(PU)跑道等廢棄物,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處理而載運至上址堆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區自治街二三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長龍路2段16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