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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星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1-107-08025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8/01
違規日期
2018/06/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人員於107年6月22日9時至仁武區澄觀路一段66號前水溝附近查察,發現谷星企業有限公司利用路旁水溝附近地面作為工作場所清洗機具,其清洗之殘渣廢棄物:泥土、小砂石、鐵質小零件等,流至水溝蓋附近地面,造成污染地面及水溝事實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澄觀路一段六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澄觀路一段66號
統一編號
2282545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