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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30014
- 處分日期
- 2025/03/18
- 違規日期
- 2024/07/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7月26日至現場進行稽查作業,稽查時於貴公司廠區外發現有明顯粒狀物逸散,後會同貴公司人員至現場查核,污染源乾燥爐(E002)、後方粒狀污染物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2)操作中,貴公司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廠內粒狀污染物逸散至廠區周界外空氣中,且判定排除水蒸氣干擾之情形,造成空氣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一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一八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