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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20009
- 處分日期
- 2023/02/04
- 違規日期
- 2022/07/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放流水送驗,氫離子濃度指數(pH)9.1、懸浮固體148 mg/L、化學需氧量40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初沉池(T01-01)採取水樣,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8.1、懸浮固體1,540 mg/L、化學需氧量1,180 mg/L、鋅87.6 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與許可登載事項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臺端應於112年3月10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1年7月19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並恢復原許可操作或提出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牛埔里彰南路三段四五○巷六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牛埔里彰南路三段450巷6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