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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木良畜牧場

文號
40-108-090002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9/03
違規日期
2019/06/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畜牧業,使用事業廢棄物:廢木材(代碼:R-0701)作為鍋爐烹煮廚餘燃料,核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再利用機構,雖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惟未記載再利用廢木材事項。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十九)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雙城路一七五之二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雙城路一七五之二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