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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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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00016
- 處分日期
- 2020/10/20
- 違規日期
- 2019/10/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7月27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8年12月至109年3月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8年10月至109年2月無機性污泥(D-0902),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出量10%,貴公司主張D-0299超量係因誤將廢紙類重量填入廢塑膠重量,另D-0902超量係將成型製程後可再回收利用不良品之濾管重量,和製程廢水經處理設施後留下無機性物質重量,一併加總為無機性污泥重量,申報錯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