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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10033
- 處分日期
- 2023/11/16
- 違規日期
- 2021/10/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於110年10月19日20時40分至貴公司下風處周界進行氣味之判定,發現污染源係因貴公司廠內進行金屬螺絲表面處理塗裝製程使用RoHs塗料,於進行噴塗、浸泡或乾燥等程序過程,未有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僅於單獨空間進行浸潤,致塗料異味逸散至廠房外,污染空氣,本局稽查人員於周界外均聞有此異味,遂於貴公司周界外下風處執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分析結果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55,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值(農業區:3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湖中路四五七巷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湖中路457巷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