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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20025
- 處分日期
- 2017/12/05
- 違規日期
- 2017/08/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貴院105年3月至9月份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8月31日至貴院現場稽查,經查發現門診醫療作業程序(製程代碼:860001)產出之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C-0599)於105年7月、9月申報廢棄物產出量分別為(0.355、0.378公噸/月),超出最大月產量0.3公噸/月10%之上限,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七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七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