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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木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2-10000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10/06
違規日期
2023/06/3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12年6月30日派員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排放管道(P002)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檢測,依NIEA A413.75C及NIEA A411.75C檢測方法執行,二氧化硫檢測結果為208ppm,超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50ppm,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永安工業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永安工業區維新里永工三路三號
統一編號
853913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