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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40013
- 處分日期
- 2022/04/28
- 違規日期
- 2022/02/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58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1年2月17日會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4)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309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空氣污染物檢驗編號:JF11H003)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8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