竑運企業社
- 文號
- 21-106-060002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違規日期
- 2017/05/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所有89年4月出廠的4992-**號自用小貨車,於106年5月26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487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49%,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3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頂新十一街二八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濱南路487號
- 統一編號
- 3695060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