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竑運企業社

文號
21-106-06000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6/03
違規日期
2017/05/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89年4月出廠的4992-**號自用小貨車,於106年5月26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487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49%,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3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頂新十一街二八號四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南區濱南路487號
統一編號
369506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