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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80038
- 處分日期
- 2024/08/28
- 違規日期
- 2024/07/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總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作業,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辦理申報流向勾稽作業(勾稽區間:112年8月至113年1月),貴公司112年7月申報「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貯存3.28公噸、112年8月申報產出0.43公噸、112年8月申報貯存0.43公噸、112年8月未申報清運聯單、112年9月申報貯存0.86公噸、112年10月申報產出0.54公噸、112年10月申報貯存1.29公噸;112年7月申報「廢油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799)」貯存1.9公噸、112年8月未申報產出、112年8月申報貯存1.9公噸、112年8月清運聯單1.9公噸、112年9月申報產出0.13公噸、112年9月申報貯存0.13公噸;112年7月申報「噴砂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2407)」貯存10.395公噸、112年8月申報產出1.615公噸、112年8月申報貯存3.23公噸,貴公司112年7月至112年10月間廢棄物申報質量不平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文山里精科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文山里精科路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